(本声明又称《隐私政策》)
引言
欢迎您使用 91 应用平台软件及服务!91 应用是由江西玖易大数据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易公司"或"我们")开发并运营的企业信息化平台,域名为 91qxt.cn(以及玖易公司启用的其他域名)。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尊重并保护每位使用 91 应用服务的用户隐私并保护其个人信息。我们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91应用平台隐私声明》(下称"本声明"),向您说明我们如何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如何行使相关权利。
本声明适用于您无偿或有偿使用 91 应用平台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如您使用了我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例如使用 91 应用账号登录)但未设独立隐私声明的,则本声明同样适用于该部分产品或服务;如我们就特定产品或服务单独设立有隐私声明的,则相应产品或服务适用相应隐私声明。
本声明与您所使用的 91 应用产品息息相关,希望您仔细阅读,特别是以粗体标识的条款。 您以在线勾选等任何方式确认接受本声明或使用 91 应用产品的,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声明的约束,本声明即在您与玖易公司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如您不同意本声明,请立即停止使用 91 应用平台的产品和服务。
要点提示
1. 我们处理您个人信息的基本立场: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并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会因您不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而拒绝提供基本功能服务。
2. 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须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并适用本声明第五条规定的专门处理规则。
3. 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前须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还将告知处理的必要性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人脸识别不作为唯一的身份验证方式,您可以选择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
4. 我们仅在取得您明示同意的情况下向您发送商业性信息,并提供免费、便捷的拒绝方式;拒绝接收商业性信息不影响您使用 91 应用平台的核心业务功能。
5. 您可以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撤回同意、注销账号、转移个人信息、要求解释说明等权利,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反馈。
一、我们是谁:个人信息处理者与适用范围
1.1 个人信息处理者名称:江西玖易大数据应用有限公司。
1.2 联系方式: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瑞州街办安居路680号(高安市法院后);客服邮箱:service@91qxt.com;在线客服:91 应用平台首页"在线客服";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admin#91qxt.com(#改为@)。如您对本声明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举报,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联系。
1.3 机构用户与平台的角色界定(重要): 91 应用平台的部分产品(尤其是校务管理应用)由教育培训、托管等机构用户使用,机构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录入其学员、学员家长及员工的信息。在此情形下,该机构用户是相关个人信息的处理者,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和处理方式;玖易公司仅按照机构用户的委托、以提供技术服务为目的处理该等信息,属于受托处理者。 玖易公司将按照与机构用户的约定处理个人信息,不超出约定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相关个人信息主体行使权利时,可依据本声明第八条办理;涉及机构用户录入信息的,亦可直接向该机构主张权利。
1.4 本声明与《91应用平台服务协议》及各应用产品的单项服务协议、91 应用平台已发布或后续发布的各项规则共同构成您与我们之间的完整约定。前述文件之间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在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按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规定执行;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事项的,以本声明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2.1 为了向您提供服务、保障服务的正常运行、改进和优化 91 应用的服务,我们会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产品/服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产品/服务需要而产生的个人信息。我们收集和使用的个人信息类型包括:
(1)产品/服务的核心业务功能所必需的信息,此类信息为产品/服务正常运行的必要信息,您须授权我们收集和使用,如您拒绝,您将无法正常使用相应的核心业务功能;
(2)非核心业务功能可能需要收集的信息,您可以选择是否授权我们收集;如您拒绝提供,将导致某些功能无法实现或无法达到拟达到的效果,但不影响您对核心业务功能的正常使用。
2.2 您直接提供给我们及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如下表。如果您提供的是他人个人信息,请您确保已依法取得相关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或具备其他合法处理依据;涉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请您确保已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 处理场景 | 个人信息种类 | 处理目的 | 处理方式 | 保存期限 |
|---|---|---|---|---|
| 账号注册与登录 | 手机号码、邮箱、短信验证码;使用微信登录时的微信昵称、头像及您授权的信息 | 创建账号、登录、账号绑定、验证码校验、账号安全 | 您主动提供;经您授权自微信开放平台获取 | 账号存续期间;账号注销后除依法需留存外予以删除或匿名化 |
| 账号信息完善与实名认证 | 注册主体名称、负责人姓名、联系手机、联系邮箱;按产品要求提交的证件信息 | 完善账号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向您提供相应产品与服务 | 您主动填写、上传 | 账号存续期间及依法应当留存的期限 |
| 购买与支付 | 交易金额、下单时间、订单编号、订单状态、支付方式、支付流水号、支付状态、微信支付渠道 user ID(微信 open ID) | 完成订单、支付结算、开票、退款、售后与对账 | 您主动下单;经您授权自支付渠道获取 | 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 |
| 校务管理应用(机构用户及其工作人员使用) | 机构简称、LOGO、校区、部门、教师与员工信息;学员姓名、学号、班级、科目、课时、考试成绩、缴费与退费记录、家长绑定关系 | 提供校务管理、教务排课、课时与学费管理、统计报表等技术服务 | 由机构用户录入、上传并在平台内使用 | 服务期内;机构用户终止服务或依法请求删除时,按约定及法律要求删除或返还 |
| 人脸识别(可选功能) | 人脸照片及由此生成的人脸特征信息 | 学员签到、消课时的身份核验,提升签到效率 | 经单独同意后由机构用户采集并上传,用于比对核验 | 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撤回同意、退课或请求删除后予以删除 |
| 活动表单与营销互动 | 活动参与者的姓名、手机号码、微信昵称/头像、提交的表单内容、投票或答题记录、收货信息 | 实现活动报名、表单收集、投票答题、发券与在线收费等 | 由活动主办方(用户)设置并由参与者主动提交 | 活动服务期内及主办方依法确定的期限;超期后删除或匿名化 |
| 短信与通知 | 接收方手机号码、短信内容与发送记录 | 发送验证码、业务通知和经同意的推广短信息 | 通过短信通道传输 | 发送记录留存不少于六个月;订阅与退订情况依规保存 |
| 微信第三方平台 | 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粉丝 open ID 等经授权的信息 | 实现公众号与 91 应用应用的关联、模板消息发送等 | 经您与微信开放平台授权后获取 | 授权关系存续期间;授权终止后依法删除 |
| 赛事管理 | 参赛者姓名、联系方式、报名信息、作品内容与评审记录 | 赛事报名、作品上传、在线评审与结果公布 | 由主办方设置并由参赛者主动提交 | 赛事服务期内及主办方依法确定的期限 |
| 客服、投诉与纠纷处理 | 账号信息、订单信息、付款名称、沟通或通话记录、您为证明事实提供的材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 核验身份、答复咨询、处理投诉与纠纷 | 您主动提供;我们在沟通中记录 | 处理完成后必要期间,一般不超过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安全保障与运营维护 | 设备型号与操作系统、IP 地址、浏览器类型、访问时间与日志记录 | 保障服务安全稳定运行、识别与防范安全风险、排查故障 | 系统自动采集 | 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 |
| 服务改进与统计分析 | 去标识化或匿名化后的使用行为统计数据 | 改进和优化产品功能与服务体验 | 统计分析,不用于识别特定个人 | 按统计目的所需的最短期限 |
2.3 我们支持您使用微信账号进行扫码登录。如您使用微信账号登录,我们将根据您的授权获取微信账号下的相关信息(包括昵称、头像及其他页面提示的信息)。如您拒绝授权此类信息,您将无法使用微信账号登录,但可以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方式登录。
2.4 实名认证:我们提供的部分产品或服务,您应通过 91 应用账号完成实名认证。若您不提供所需的个人信息,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相关产品或服务。
2.5 人脸识别:如您所在机构开启并使用人脸识别功能,我们将处理学员的人脸信息。该功能为可选功能,处理人脸信息前我们将取得学员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单独同意,具体规则见本声明第四条。
2.6 在线咨询与纠纷协调:当您向在线客服咨询或发起投诉、举报时,为保障您的账号及系统安全,我们可能需要您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信息、订单信息、付款名称)以核验您的身份。为便于与您联系、尽快帮助您解决问题或记录处理方案及结果,我们可能会保存您与我们的沟通、通信/通话记录及相关内容。
2.7 本地存储权限:包括本地存储文件的读取及写入(如照片、视频)。在获取相应权限之前,我们将请求您的授权;您拒绝授权的,不影响其他不需要该权限的功能的使用。
2.8 设备权限调用:在您使用特定功能时,我们可能申请相机、相册、麦克风等系统权限。所有权限均需经您明示授权后方可调用,您可随时在设备设置中关闭相应权限。
2.9 第三方平台依赖:91 应用平台的某些服务需依托第三方平台(如微信、钉钉等)运行。因第三方平台原因导致相关功能不可用的,不属于我们违约,我们将积极协助处理。
2.10 我们不会收集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会以捆绑、默认勾选等方式变相强制您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2.11 自动化决策:我们可能利用个人信息进行服务推荐等自动化决策。我们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对您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您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的,我们将同时提供不针对您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您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作出对您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的,您有权要求我们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我们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2.12 商业性信息推送:我们仅在取得您明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站内信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商业性信息(包括营销推广、产品推荐、新品上线等)。 我们请求您同意时,会向您说明拟发送商业性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您未回复的,不视为同意。 您有权随时以免费、便捷的方式退订或者拒绝接收该等信息,退订后我们将停止向您发送商业性信息。您不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不影响您使用 91 应用平台的核心业务功能,也不影响您接收与服务运行、账号安全、服务变更、账单与退款等事项有关的必要通知。
三、我们如何使用 Cookie 及同类技术
3.1 为提升您的访问体验,我们会使用 Cookie、LocalStorage 等技术来分析网页的使用情形、记住您的登录状态与偏好设置。Cookie 是放置在您设备上的一段文本信息。使用此项技术并不意味着我们能自动获悉您的任何个人信息。
3.2 您拥有完全的自主权,可以将浏览器设置为通知您 Cookie 的放置请求,或者完全拒绝 Cookie;您也可以删除包含 Cookie 的文件。但请注意:我们的某些产品/服务只能通过使用 Cookie 或同类技术才可实现,如您拒绝使用或删除的,您可能无法正常使用相关产品与/或服务或无法获得最佳的服务体验,同时也可能对您的信息保护和账号安全性造成一定影响。
3.3 第三方 SDK:我们的产品中可能集成第三方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相关第三方 SDK 的名称、提供方、处理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及其隐私政策链接,详见本声明第六条的第三方 SDK 与共享清单。
四、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
4.1 人脸信息(生物识别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我们仅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才会处理人脸信息。
4.2 处理人脸信息前,我们将取得您(未成年人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 除本声明第十七条第一款所列事项外,我们还将向您告知处理人脸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对您个人权益的影响。
4.3 人脸信息的处理目的:仅用于学员签到、消课时的身份核验。我们不会将人脸信息用于与前述目的无关的其他用途,也不会将其用于识别特定个人之外的目的。
4.4 人脸识别不作为唯一的身份验证方式。 您或学员不同意使用人脸识别的,可通过手动选择、账号密码等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完成签到或消课。我们不会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或者胁迫您接受人脸识别验证。
4.5 安全保护措施:人脸信息依法采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安全审计、授权管理等措施予以保护,并在实现处理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存;超出期限、您撤回同意或请求删除的,我们将予以删除。人脸照片仅限授权人员查看。
4.6 存储方式:我们依法确定并持续优化人脸信息的存储方式,确保符合《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7 撤回同意:您有权随时撤回对人脸信息处理的同意,可通过机构管理端的功能设置或我们的客服渠道提出,我们将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方式。 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
4.8 影响评估与合规审计:处理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前,我们将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将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保存至少三年;我们还将定期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合规审计。
五、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
5.1 本节构成我们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专门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5.2 我们推定您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声明,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我们的服务、产品或向我们提供信息。
5.3 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 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我们依法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5.4 对于经父母或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只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父母或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共享、转让或披露此信息。
5.5 教培等场景下的特别说明:校务管理应用中学员信息由机构用户录入。机构用户应当依法承担取得监护人同意等义务,不得超范围收集或使用学员及其家长的个人信息,不得将其用于与教育教学管理无关的目的。 我们作为受托处理者,仅在受托范围内提供技术支持。
5.6 监护人权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请求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我们提供便捷的方法、途径和功能,不得对其合理请求进行限制或者设置不合理条件,并及时受理和处理。 涉及机构用户录入的学员信息的,我们将协助机构用户办理。
5.7 我们拒绝未成年人或者其监护人行使权利的请求的,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依法提出的转移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请求,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我们将提供转移的途径。
六、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6.1 委托处理:为向您提供服务,我们可能委托服务商、短信通道服务商、支付机构、人脸识别等技术服务商、云服务与安全服务商等第三方处理您的部分个人信息。我们将与受托方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未经我们同意,受托方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
6.2 对外提供(共享):我们不会与关联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分享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授权同意。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经您单独同意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应当依法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6.3 第三方 SDK 与共享清单(请贵司按实际接入情况核对增删,并补充各方隐私政策链接):
| 第三方名称/类型 | 涉及产品/功能 | 处理目的 | 涉及的个人信息种类 | 隐私政策链接 |
|---|---|---|---|---|
| 微信开放平台(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微信扫码登录、微信第三方平台、微信服务号模板消息 | 账号登录与绑定、公众号关联与消息发送 | 微信昵称、头像、open ID 及您授权的信息 | 微信开放平台相关协议及隐私政策 |
| 支付机构(微信支付、支付宝等) | 支付接入应用、在线收费、退款 | 完成支付结算、拒付与争议处理 | 订单信息、支付流水号、支付渠道 user ID | 各支付机构隐私政策 |
| 短信通道服务商 | 短信接口应用 | 短信验证码、业务通知与推广短信的传输 | 接收方手机号码、短信内容 | ______ |
| 人脸识别技术服务商 | 校务管理应用人脸识别 | 人脸特征比对与身份核验 | 人脸照片、人脸特征信息 | ______ |
| 云服务与安全服务商 | 平台整体运行、数据存储与安全防护 | 提供服务器、存储、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服务 | 平台内存储的个人信息(受托处理) | ______ |
6.4 转让:除非获取您的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如果发生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的,我们将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声明约束、继续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接收方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将依法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6.5 公开披露:我们不会公开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2)基于法律或合理依据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公共和政府主管部门有要求的情况下;(3)因需要对违规账号、欺诈行为等进行处罚公告的。
6.6 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的例外:您充分知晓,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司法或行政执法有关的;(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7)保护我们及其客户的权利、财产,包括协议的执行和遵守适用于服务的策略;(8)保护我们及其雇员、客户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安全。
七、我们如何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7.1 个人信息存储
7.1.1 我们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目前我们不存在向境外提供您个人信息的场景。 如未来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我们将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告知境外接收方相关信息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或者订立标准合同等条件。
7.1.2 我们只会在达成本声明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各场景的保存期限见本声明第二条表格。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要求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日志留存不少于六个月;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保存至少三年。
7.1.3 在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7.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主动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我们未删除的,您有权请求删除:(1)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2)我们停止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届满;(3)您撤回同意;(4)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约定处理个人信息;(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存期限未届满,或者删除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7.2 个人信息保护
7.2.1 我们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防止数据发生损坏或丢失。我们将在合理的安全水平内使用各种安全保护措施以保障信息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加密和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操作权限、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
7.2.2 我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与达到目的无关的个人信息;不会以任何方式强迫您同意非必要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
7.2.3 我们将尽力确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信息的安全性。尽管如此,任何措施都无法做到无懈可击,也没有任何产品与服务、网站、数据传输、计算机系统、网络连接是绝对安全的。
7.2.4 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7.2.5 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与合规审计:在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委托处理个人信息、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情形下,我们将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记录,相关报告和处理情况记录保存至少三年;我们还将定期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合规审计。
7.2.6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我们将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并公开其联系方式(见本声明第 1.2 条)。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处理数量的,我们将依法将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报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7.2.7 请知悉,根据适用的法律,若我们对个人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使得数据接收方无法重新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则此类处理后数据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八、您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8.1 查阅、复制:您有权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您可登录 91 应用账号,进入"账号设置"后查询;您也可以向我们提出查阅、复制申请,我们将及时提供。
8.2 更正、补充: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有权请求我们更正、补充。 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更正、补充。
8.3 删除:您可通过我们公示的联系方式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符合本声明第 7.1.4 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我们将予以删除。
8.4 撤回同意:您有权撤回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我们将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涉及人脸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的,可通过机构管理端的功能设置或客服渠道撤回(见第 4.7 条)。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您的同意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8.5 拒绝:您有权限制或者拒绝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对于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您进行的信息推送、商业营销,您有权拒绝或者要求我们提供不针对您个人特征的选项。
8.6 注销账号:您有权注销您的 91 应用账号。 您可通过账号设置页面按平台指引办理注销,或向我们的客服提交注销申请。注销前请自行完成所需数据的导出与备份。 注销后,我们将依法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留的数据除外);注销账号不影响您在注销前已符合退款条件的退款申请的办理,亦不影响您在注销前已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8.7 个人信息转移(可携带):您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我们将提供转移的途径。
8.8 要求解释说明:您有权要求我们对本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进行解释说明。
8.9 涉及机构用户录入信息的权利行使:您或您的监护人如需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由机构用户(如您所在的培训、托管机构)通过校务管理应用录入的学员或家长信息,可直接向该机构提出,也可通过我们的客服渠道提出,我们将在受托处理范围内提供协助;机构用户向我们提出协助请求的,我们将依法配合办理。
8.10 我们不会以您不同意处理个人信息或者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处理个人信息属于提供产品或者服务所必需的除外。
8.11 受理与回复:我们建立了便捷的个人行使权利的申请受理和处理机制。收到您的请求后,我们将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反馈结果(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留的数据除外)。 我们拒绝您行使权利的请求的,将说明理由;您对我们拒绝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12 投诉举报:您可通过本声明第 1.2 条所列方式向我们投诉、举报。您也可以依法向网信、市场监管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
8.13 自然人死亡的,其近亲属为了自身的合法、正当利益,可以对死者的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删除等权利,死者生前另有安排的除外。
九、本声明的更新
9.1 我们可能适时修订本声明的条款,该修订构成本声明的一部分。
9.2 如该等修订造成您在本声明下权利的实际减少,或者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等变更的,我们将依法重新取得您的同意,并在修订生效前通过在主页显著位置提示、向您发送电子邮件或站内信、推送通知等方式通知您。 在该种情况下,若您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内容;如您不同意,可以停止使用相关服务。
9.3 本声明的历次版本我们将予以留存,便于您查阅。
十、如何联系我们
10.1 如您对本声明或其他相关事宜有疑问,请根据我们提供的指引填写相关资料,将您的问题发送至 service@91qxt.com,或联系 91 应用官网首页在线客服。
10.2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方式:admin#91qxt.com(#改为@)。 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投诉、举报,建议优先通过该渠道联系我们。
10.3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验证您的用户身份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如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依法向网信、市场监管等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1.1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11.2 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11.3 个人信息处理者:指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等个人信息处理事项的组织、个人。受托处理者:指接受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组织、个人。
11.4 去标识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匿名化: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11.5 本声明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声明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